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开发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名命名的使用和管理,我局和市委编办决定对《关于规范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校名命名工作的通知》(南教〔2015〕7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好的《通知》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0年7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jk01@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8楼808,邮编:530021),并在信封上注明“对《关于规范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名命名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附件:1. 关于规范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名命名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规范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校名命名工作的通知》的修订说明
3.《关于规范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校名命名工作的通知》(南教〔2015〕
7号)
南宁市教育局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